收件人:相关供应商 发件人: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主 题:询价函 页 数:共7页
询价函
项目编号:HFCT-2023-002
各供应商:
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城投公司) 拟就长丰CF202212地块红线外临时围挡制作安装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FCT-2023-002)以询价的方式进行招标,望给予复函。
一、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长丰双墩镇CF202212地块位于长丰县北城办板块,瓦埠路与姜尚路东北方向。长约269米,宽约161米,面积约42821.9平方米(见附件1)。该项目计划2022年5月份动工,目前场地平整已基本完成。
2.工程内容和要求
为避免期间出现周边人群倾倒垃圾、私自种菜或堆积材料等导致后期处理难度较大情况,同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和美化城市形象,建议在红线外位置安装临时围挡,围挡高度1.8米,总长度约860米。围挡材料采用0.276mm厚彩钢瓦配合30*30*2方钢管斜撑、40*40*2方钢管立柱制作而成,并按要求进行测量放线、预埋件、膨胀螺栓、电焊焊接、油漆涂刷及成品、半成品保护维修等工作。在验收合格后,若看护期内围挡出现损坏,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及时进行修复,若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有拒不配合行为,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及时修复,修复费用在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
该工程包含一座大门和一台集装箱,大门尺寸为长6000mm高2000mm,双开平推式,门两侧设置立柱,牢固可靠。常规式集装箱进场后需配备2名值班人员轮流看守围挡。施工和值班看守过程中所涉及的水电全部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3.工程期限
签订合同后起1个星期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值班看守人员按照4个月工作时间计算, 15天以内(含15天)按半个月计,超过15天按一个月计。
4.招标限额
本次询价限额为15万元。
5.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
二、招标项目性质
本次询价招标项目属于 货物 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建筑工程施工内容;
3.投标人需有近五年内至少一个建筑工地围挡的施工业绩。
四、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证明材料可为相关合同、验收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
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一)。由具备资格的投标人报投标总价。我司根据评审结果最终确定中标单位。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内不得调整;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须提供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若法人代表本人参加投标则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他的投标人认为合适的资格证明材料。
五、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2、付款方式:履约过程中不进行支付,围挡结束并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60%,其余尾款待审计完成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询价函发放
1.发放时间: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1日(工作时间8:00~17:30)
2.发放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建投大厦裙楼223室
3.询价有效期:30日历日(自2023年1月20日起)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日 17:30
2.投标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必须密封且外信封盖有骑缝章
八、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报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2.评审小组首先将对各供应商基本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投标资料的响应性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供应商投标文件是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若报价中有任何遗漏,采购人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若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预算,经评审小组成员一致认定,可按照流标处理;
4.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供应商应承担了解情况所发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作时间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5.供应商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负责项目的质量、服务期与安全。围栏现场安装时,应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现场防护,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安装过程中造成的供应商工人或第三人人身伤亡,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因供应商货物质量不合格或者安装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第三人人身伤亡,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不得转包。采购人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透露评标情况;
6.若中标供应商标后履约情况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直接委托其它供应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
7.本项目业主单位为合肥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招标人为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标人中标后中标通知书由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出,但是后续合同签订、履约保证金的开具以及项目履约等工作均与项目发包人合肥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办理,项目建设管理由合肥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具体负责;
8.供应商对本函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将尽快予以答复。
九、评审方法及标准
采用 有效最低价 方法评审。
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即在全部满足询价函(包含补充和修改等)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各投标人的费率报价由低到高排出中标候选人。
如果最低报价或次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且均通过评审小组评审,则根据人员配置、业绩,采取评委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有效最低价”主要考虑:①报价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报价是否会降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服务内容、功能要求;③报价是否会低于投标成本;④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投标,不合理的低价投标无效。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限额,超过的投标无效。
十、联系方法
1.单位: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建投大厦
3.本项目联系人:吴玉龙 电话:0551-65188833,19956506456
十一、其他:
附件一:长丰CF202212地块项目规划平面图,红线外临时围挡制安立面图
附件二:投标函
附件三:法人代表授权书
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