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投自行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项目
补疑1
项目编号:HFCT-2023-17
一、投标人疑问
一、磋商文件P4、P20付款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以每次代理项目的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在每次招标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前向该项目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80%,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问题:对于中标金额较低的项目,按照此条付款方式要求计算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难以满足招标代理机构在实行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项目专家评审费、人工费、办公费、场地费等成本费用。
为了更好的确保代理服务质量,建议付款方式后备注“按上述标准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0.5万元的,按0.5万元计取。”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二、磋商文件P26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指标
拟派项目组成员素质 (0-20分) |
拟派项目组成员中: (1)每有1名招标师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 (2)每有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 (3)项目组成员具有招标师、咨询师、一级造价师、一级建造师、国注监理师、高级工程师证书的,每有一个加3分,满分加12分。 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 |
问题:上述详细评审指标,第(3)条中“招标师与高级工程师证书”与第(1)条、第(2)条重复,如按照常规理解,响应文件中仅需提供2名招标师及2名高级工程师即可满足此项详细评审指标20分评分要求,无法体现出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素质。
为了体现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素质,向委托人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服务,同时避免证书挂靠现象的出现,建议此项修改为:
拟派项目组成员素质 (0-20分) |
拟派项目组成员中: (1)每有1名招标师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 (2)每有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 (3)项目组成员具有咨询师、一级造价师、一级建造师、国注监理师的,每有一个加3分,同种类证书可重复计分,满分加12分。 注: (1)同一人员具有多项证书仅计分一次。 (2)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 (3)供应商提供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二、招标文件修改
一、磋商文件P4、P20付款方式修改为:招标代理机构以每次代理项目的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在每次招标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前向该项目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80%(不足3900元的,按定额3900元收取),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二、磋商文件P26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指标修改为:
拟派项目组成员素质 (0-20分) |
拟派项目组成员中: (1)每有1名招标师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 (2)每有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 (3)项目组成员具有咨询师、一级造价师、一级建造师、国注监理师的,每有一个加3分,同种类证书可重复计分,满分加12分。 注: (1)同一人员具有多项证书仅计分一次。 (2)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 (3)供应商提供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
三、重要提示
1.原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到“2023年11月30日10:0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 229 号建投大厦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551-65188833
2023年11月22日